关于协调解决陕西省凤永高速公路起点段工程建设涉及环境问题的函
索引号: | ZDDBG18106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464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协调解决陕西省凤永高速公路起点段工程建设涉及环境问题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7-19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执行陕、甘两省交通运输厅签署的《关于西部省际公路通道银川至武汉线省界路线衔接及收费站设计方案协议书》精神,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于2011年3月全面开始组织实施凤永高速公路起点段工程。该项目施工以来,在贵厅和沿线各级政府以及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工程进展较为顺利,目前形象进度已完成50%以上。
6月中旬以来,甘肃省泾川县窑店乡公主村部分村民要求交通集团将现有设计生产路以涵洞形式下穿高速公路,变更为新增人行机耕天桥上跨高速公路。在要求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当地村民采取多种形式,阻挠施工。截止目前,已迫使施工单位停止施工17天。期间,交通集团多次与当地村民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但是该村村民坚决不同意设计方案,当地县、乡政府也表示无力协调解决。
为了方便甘肃省泾川县群众出行,该项目现有设计已充分考虑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且交通集团在施工过程中已结合实际情况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合理优化。我厅建议维持原设计方案不变,原因如下:
一、该项目原有设计方案为生产路以涵洞形式下穿高速公路,涵洞宽4米,净空2.7米;为更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交通集团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将生产路移至主线桥桥下下穿,净空3.5米,混凝土路面宽度已达4.5米。
二、若按照村民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增加跨线天桥,则桥位选址难度大,桥头引线线位设置困难,且高速公路主线中心距 312国道仅不足80米,受填土高度、桥位净空的限制,无法与两侧原生产便道顺接。如与原生产便道硬性衔接,引线纵坡将达到极限纵坡,平曲线指标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该项目为原陕西省凤永高速公路尾留工程,全长445米(甘肃省境内)。凤永高速公路(陕西省境内)已于2008年9月28日建成通车,截至目前项目审计已全部结束,预留资金已经封口,因变更增加的建设资金缺口无法解决。
目前当地村民已阻工十余次,特别是自2011年6月27日以来,该村村民全面阻工,致使施工现场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为施工单位造成了严重损失,延误了工期。为贯彻两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协议精神,确保福银高速陕甘两省顺利贯通,恳请贵厅给予配合、及时派员调查核实,协调解决为盼。
联 系 人:徐赟 联系电话:18992834222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